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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市供水公司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

  大连市供水公司是大连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大型公益企业。成立于1994年4月。注册资本:44699万元人民币。主要担负着大连市城市远距离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新建工程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承担大连市内四区、金州区、旅顺口区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原水供应。公司下辖5个基层单位、管理7座泵站、15个管理站,输水管网总长度312公里,日供水能力200万立方米。共有职工346人。

  大连市供水公司成立10年来,先后承担了大连市引碧入连北段供水工程、引英入连供水一、二期工程和英那河水库扩建工程等城市基础建设重点项目的具体组织建设和工程竣工后的运行管理工作,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较为精干。但由于国有资产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界限不清,出资人的权利由政府多部门行使,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得不到保证,存在政企不分,责权不明,缺乏活力,效率不高等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大连市水务局、国资委经过调查、研究、论证,根据大连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和将要实施“东水西调”、“引洋入连”引水工程建设和工程竣工后的运行管理,提出将大连市供水公司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的设想。2005年4月,大连市供水公司进入改制程序,经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职工代表大会、方案审定等必要程序,4月7日大连市国资委正式下达了“关于同意大连市供水公司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的批复”。

  改建后的大连市供水公司名称为:大连市供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亿元。改建后的大连市供水有限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经营者,实现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大连城市供水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健康发展。

供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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